(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14点30分在惠州仲恺高新区召开,由董事长杨志明主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数46,781,5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1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7名,代表股份数4,202,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72%。出席或列席的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等议案。其中部分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