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资源,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制度明确了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形式,并规定了具体的防止措施。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关联交易行为,及时结算,避免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禁止以有偿或无偿拆借资金、委托贷款、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公司财务部和审计部需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防止此类情况发生。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有关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董事长为防止资金占用的第一责任人。发生资金占用时,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必要时可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司权益。制度还规定了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