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风险。该制度依据《公司法》《民法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长期投资超过一年。公司进行金融衍生产品投资需制定严格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进行。非货币资产投资需办理过户手续。投资基本原则包括遵循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公司战略等。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为投资决策机构,各自权限内决策。重大投资项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条件包括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业收入、利润等指标。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部分小额投资。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和监督。内审部定期审计投资项目财务情况,董事会秘书负责合规审查和信息披露。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活动需严格内控,不得利用银行信贷资金。派出董事、监事等需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可依情况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