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接受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总股本为1,917,856,391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59,999,862股,这些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需要进行差异化分红。
根据公司发布的公告,2023年和2024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回购股份29,999,904股和29,999,958股。2025年3月26日和4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票数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37,157.13万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1937元/股,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8.33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8.3363元/股,影响小于1%。
综上,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