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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意 宝: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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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19日在杭州市滨江区立业路788号网盛大厦3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告提前20日发布。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7,982,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419%。会议审议通过了七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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