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为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13:30在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32人,代表股份201,27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892%。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0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监事薪酬、授权董事会办理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表决结果均获得通过,具体投票比例详见公告。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