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了意见。
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4:00在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2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JIA JITAO主持。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共有83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代表股份114,667,558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342%。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3项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监事薪酬、续聘审计机构、现金管理、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额度预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授权董事会办理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至12以普通决议形式通过,议案13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