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报刊发布,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3点30分在无锡市金融二街9号无锡农商行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陶畅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0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94,541,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159%。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及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多项议案。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计票、监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