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虹桥路1591号虹桥迎宾馆34号楼,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14点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出席人员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