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董事应遵守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职责,避免利益冲突。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特殊情况可紧急召开。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会议记录和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