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受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范朝霞律师、张舵律师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会议通知。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13点30分在北京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公司201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刘欣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和代理人共计1,328人,代表股份659,99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28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所列明的全部7项议案,其中议案3、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7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