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旗滨集团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4月25日、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14:00在深圳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2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44,826,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1%。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4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利润分配方案、确认董事及高管薪酬、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续贷和新增银行借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续聘审计机构、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治理制度、取消监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及确认监事薪酬。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7和10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为普通议案,需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