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1楼,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为北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董事会于股东会召开20日前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2:50在四川省泸州市高坝北化股份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4,396,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566%。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