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第二期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3,703,752股,减少注册资本63,703,752元;因可转债转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55,659股,增加注册资本55,659元。综上,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63,648,093股,注册资本将变更为3,602,617,584元。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申报债权,不影响其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继续履行。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递交、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29日的工作日8:00-11:30,13:00-17:00。申报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260号恒逸·南岸明珠3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