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和林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和林微纳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2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国泰海通担任保荐人,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保荐人承诺保荐总结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国泰海通主要办公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保荐代表人为黄央、张希朦。
持续督导阶段,保荐人督导发行人及其董监高遵守法律规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关注承诺履行情况,关注受处罚或监管关注情况,关注媒体报道,关注担保事项,进行现场检查及其他工作。
2024年8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将“MEMS工艺晶圆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及“基板级测试探针研发量产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9月。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证券服务机构积极配合保荐人工作。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除因支付非募投项目相关费用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外,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保荐人将继续履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