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委员由董事会、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工作,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委员会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在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交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