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本办法涵盖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以及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金融资产投资活动,但不包括日常经营活动。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对外投资需先由其内部有权机构审议,再由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议。
对外投资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符合发展战略、规模适度、效益优先。对外投资审批权限依据投资金额确定,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等指标达到一定标准的,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交易也需遵循此标准。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时,按协议约定的全部出资额计算。涉及关联交易的投资应适用《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规定。
对外投资项目需经过市场调研、可行性报告草案、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交董事会决策等程序。委托理财需选择资信良好的专业机构。公司证券部负责档案管理,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