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第二次修订))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第二次修订)旨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发挥公司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1,176,660.00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市场租赁经营、计算机网络开发等。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一元,发起人为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公司可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除非符合特定情形。公司章程详细规定了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和运作规则,以及利润分配、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需遵循法定程序。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解散后需依法进行清算。公司章程自2025年5月30日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