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盛和资源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新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上下半年各一次。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定期会议)或三日(临时会议)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董事应亲自出席,若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时,相关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规则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