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受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会于2025年5月13日14:00在公司1号楼三楼301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6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1,375,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7516%。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确认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中短期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各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