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定期会议)或三日(临时会议)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采取记名或举手表决方式。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同意,特定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与提案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董事会应严格遵守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不得越权。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