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5月))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任职资格。独立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需经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每年应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保障其知情权和履职保障。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