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受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88号南京翠屏新港假日酒店4楼VIP1会议厅举行,由董事长张建巍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726,0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705%。会议审议通过了14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和监事2024年度薪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等。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