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发布股东大会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兴业北路东侧工业园区开发2路1号举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247,4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5405%。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担保额度预计、2025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多项议案。各议案均获高比例赞成票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