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的30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