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华集团关于子公司对外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拟向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售登记在《苏2018滨海县不动产权第0000604号》上的300,030.6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30,182.0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以及在上述土地上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交易总金额为8,500.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为7,345.71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与账面净值溢价1,154.29万元。交易旨在盘活公司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响应滨海县沿海工业园区整体开发的战略部署。交易完成后,将促进园区对标的资产的集约化利用,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加现金流。
交易对方滨海县沿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1日,注册资本80,00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等,主要股东为滨海县人民政府。标的资产原计划用于公司潜在原料药项目的研发与生产基地,但受江苏省化工产业整治提升政策影响,长期闲置。
协议规定,甲方在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900.00万元履约保证金,后续分阶段支付剩余款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各自承担。若3个月内未能完成资产收购,协议自动解除。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