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本次归属及作废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首次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4日,预留部分授予B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0日。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满足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绩效考核合格。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330.88%,符合不低于207%的要求,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321名激励对象中,12名已离职,6名绩效考核结果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75%,1名因工身故,其余302名归属比例为100%。本次归属首次授予157.209万股,预留部分授予31.028万股,涉及309人。本次作废6208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B类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