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高效运作,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沟通及监督核查、内部审计监管和重大项目风险分析。
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并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需报董事会审议。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