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204.6537万元,住所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新泾中路10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池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及技术服务等。章程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起人包括澳洋集团有限公司和香港昌正有限公司。
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重大事项等。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公司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章程还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等。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也进行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