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接受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召开,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86人,代表股份193,803,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873%。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由程凤、谢运莉律师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