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在浙江省嘉兴市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2,019,1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1424%。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此外,部分议案如《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