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修订稿))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文件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本次发行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风险,提升竞争力;《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论证了发行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细说明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审慎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对象为湖南华纳至臻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构成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审议程序合规;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规定;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符合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