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情况说明)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工艺”)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南京工艺100%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涉及的审批事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露,并对无法获得批准或注册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交易对方合法持有南京工艺100%股份,南京工艺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合法拥有置入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交易完成后,南京工艺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保持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4、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增加独立性,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特此说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