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9日发布。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4,4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73,369,230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