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和完善内控体系,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成员由不少于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任命。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具体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监督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等。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工作程序方面,审计部负责前期准备,提供书面资料,委员会评议后呈报董事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董事会。上市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本细则由股东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