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强薪酬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并进行管理和监督。
薪酬制度遵循竞争力原则、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与绩效挂钩原则、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公司董事薪酬根据具体职务和公司经营绩效确定,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领取职务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实行津贴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奖励组成,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奖励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考核情况核发。
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等。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董事会可做出相应处理。该制度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