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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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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董事会决策权限涵盖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等事项,具体标准为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或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定限额。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10日或3日发出,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如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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