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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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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规范股东会议事行为,明确股东会职责权限,确保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修改公司章程等。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会议情况并保存15年。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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