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受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锴威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召集,并于2025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6,117,6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8837%。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利润分配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此外,还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