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5月9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沈小旭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38,310,613股,占99.6941%,反对2,382,068股,弃权496,636股。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2,656,960股,反对2,382,068股,弃权496,636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同意将此法律意见作为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