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65,083,794股。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1,062,795,286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84,537,407.30元(含税)。
公司曾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回购股份方案,累计回购股份5,565,181股;2023年10月28日再次发布回购方案,累计回购股份2,000,827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3.36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13.3611元/股,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55元/股,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5489元。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综上,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