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接受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9日下午14:00在苏州市北官渡路82号建研院旺山总部三楼太仓厅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符合提前20日通知的要求。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0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8,612,08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8697%。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新建苏建研(江桥)科研基地项目的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江苏九典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