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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威股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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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A股每股现金红利0.70元。相关日期为: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5月16日。差异化分红送转: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4月29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255153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1786076.60元。除公司自行发放的对象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公司股东厦门布鲁克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热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布鲁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0元。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63元。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本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现金红利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63元。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3元。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70元。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联系部门: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71-86697018。特此公告。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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