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出具法律意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1235708股。2024年,公司决定将2021年和2022年回购的764708股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剩余471000股不参与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88494882.76元,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55.12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也为55.12元/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