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医药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首次授予日))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骨干团队,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5月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73名激励对象授予1,605.9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2.46元/股。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