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川能动力)的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期自2025年3月6日至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止。本次收购以新设合并方式实施,新设公司为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合并前川投集团与能投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等由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承继。收购完成后,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将直接持有川能动力561,714,25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0.43%,并通过化工集团和能投资本间接持有川能动力共计166,801,151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39.46%。截至本持续督导期末,涉及的561,714,254股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程序。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履行相关承诺,未改变川能动力主营业务、资产和业务结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公司章程条款、员工聘用计划及分红政策,未发现违反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将持续督促收购人办理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