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编号TCYJS2025H0444号。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3月19日公告。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4月3日14点在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审议议案为《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出席人员包括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计4人,持股70,046,461股,网络投票股东共125名,代表股份1,679,048股。表决程序符合规定,议案获得通过,同意股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4%。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出具日为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