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公司实际情况及发行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利益。拟定的《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细论证了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表明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对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做出承诺,维护股东利益。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拟定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障股东利益。授权董事会或授权人士办理发行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有利于快速推进发行工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