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与律所签订的《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律所律师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出具意见。
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应业绩考核年度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此外,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持有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24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77,322股,回购价格为45.62元/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李凌志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及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购方案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