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529.4118万元,总部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及销售等。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794118股,于2025年3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章程规定,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以人民币标明,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发起人股东包括温州晨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麦特逻辑动力(香港)有限公司等,持股比例分别为69.80%、20.00%等。
公司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经营计划等。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负责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等。公司总经理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章程还规定了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内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时,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章程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